公告公示
索引号: 113711220042336295/2026-0405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组配分类: 公告公示
成文日期: 2026-09-02 发布日期: 2026-08-31
文号: 效力状态:
标题: 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告送达通知
(鲁371122工伤举证(2026)406号《工伤认定限期举证通知书》)

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告送达通知(鲁371122工伤举证(2026)406号《工伤认定限期举证通知书》)

发布日期: 2026-08-31 16:50 信息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信息来源:日照市莒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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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23日,史增刚向我机关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申请内容为:2026年5月29日下午16时30分许,史增刚在单位车间工作时不慎拉伤,经莒县中医医院诊断为:1.右侧肱二头肌长头肌肌腱断裂;2.右侧肩袖损伤;3.右上臂软组织损伤。

我机关于2026年8月10日依法作出鲁371122工伤举证(2026)406号《工伤认定限期举证通知书》,并于2026年8月10日和8月20日向你单位邮寄送达该文书,两次邮寄送达均被你单位以“拒收”为由退回,我机关工作人员于2026年8月20日和8月31日通过电话联系到你单位经营者侯华平,其在通话中明确表示拒收该文书。依据《山东省工伤认定规程》第三十二条之规定,我局现采取公告送达方式送达本案《工伤认定限期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公告期30日,期满视为送达。






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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