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23711224945681803/2024-0377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莒县中医医院 | 组配分类: | 公告公示 |
| 成文日期: | 2024-06-24 | 发布日期: | 2026-02-13 |
| 文号: | 效力状态: | ||
| 标题: | 莒县中医医院关于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建设工作的实施方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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莒县中医医院关于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建设工作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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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地传承发展中医药优秀传统文化,贯彻落实《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日发〔2021〕17号)精神,依据《山东省中医药文化弘扬传承工程实施方案》(鲁卫中医药政法字〔2021〕1号)《关于印发日照市支持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中医药文化建设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日卫办字〔2022〕26号)要求,经院长办公会讨论决定,确立莒县中医医院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建设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相关事项如下: 一、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建设工作领导组成员 组 长: 张家富 副组长:马海波 队 员: 崔慎勋 战祥青 王桂兴 王光耀 魏延乐 荆才玉 许传宁 伦志彩 滕文荃 徐晓杰 李桂兰 吴仕杰 季卫明 刘树林 邢希民 胡善杰 刘世英 庄新娟 张祥华 朱玉景 辛公任 刘永辉 何洪艳 二、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建设工作领导组工作职责: 1.按照相关要求,制订本机构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建设工作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2.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建立活动档案材料。 3.设立专门的专题展示场所,建设水平较高的中医药知识宣传栏,并不断更新。 4.定期举行中医药文化宣传和学术交流活动,每年不少于3次。 5.建有一支中医药文化知识宣传队伍,开展专项宣传教育和服务活动。 6.每年至少召开1-2次会议,定期对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相关活动工作进行总结。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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