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媒体解读丨莒县织密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保障网
|
|||
|
|||
|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关爱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的重要部署,切实解决独生子女死亡或伤残家庭的实际困难,莒县日前正式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工作的实施意见》,以更实举措、更高标准、更广覆盖,为这些特殊家庭撑起一片温暖晴空。 经济扶助力度显著增强,基本生活更有保障 新政大幅提高特别扶助金标准,自今年7月1日起,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特别扶助金提升至每人每月990元,独生子女伤残家庭提高至每人每月810元。同时,对符合低保条件的家庭做到“应保尽保”,独生子女死亡且享受低保的夫妻,更可在原低保标准基础上额外获得高出三分之一的特殊照顾,确保基本生活无忧。 养老医疗保障全面升级,后顾之忧有效化解 对参保社会养老保险的家庭成员给予每人每年500元缴费补助。年满60周岁特别是失能、半失能者,享有优先入住公办养老机构的权利。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可享受个人缴费部分补助,医疗机构为其开通就医“绿色通道”,建立健康档案和巡诊制度,并每年提供一次免费健康体检。对有再生育意愿的家庭,相关计划生育手术及再生育医疗费用按规定纳入医保,提供免费手术服务和住院分娩补助,对需要辅助生殖技术的给予必要帮助。 社会关怀网络织密织牢,全方位帮扶温暖人心 新政构建了立体化的社会支持体系,从多个方面为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提供全方位帮扶。 在“住有所居”方面,城镇住房困难家庭优先安排保障性住房,农村家庭优先纳入危房改造。“幼有所托”体现在符合条件且有收养意愿的家庭,在收养子女时获得优先安排。“学有所助”针对残疾独生子女,高中阶段免除学杂费,优先安排医疗康复和适配辅助器具。“业有所扶”则是对有就业能力和意愿的家庭成员,优先提供技能培训和就业创业帮扶。“法有所援”确保涉及诉讼且符合条件者,由法律援助中心提供援助。“身后关怀”方面,免除基本丧葬服务费用。此外,还建立了“一帮一”联系人制度,特别将失去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员纳入国家成年监护范围,确保关爱不缺席。强化组织领导,确保政策阳光落地 莒县已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健康局,统筹协调推进相关工作。扶助所需资金足额纳入县级财政预算,明确所有补助补贴不计入家庭收入,确保政策红利不打折扣。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将制定具体措施,加强宣传引导,凝聚全社会关心关爱特殊困难家庭的强大合力。 该意见的实施,标志着莒县对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的扶助工作进入更精准、更有力、更温暖的新阶段。一系列务实举措,传递的是党和政府深厚的民生关怀,筑起的是困难家庭抵御风险、重拾希望的坚实后盾。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
|||
| 分享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