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性收费依据
索引号: 11371122004318614U/2025-0348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发展和改革局 组配分类: 政府性收费依据
成文日期: 2025-07-15 发布日期: 2025-07-14
文号: 效力状态:
标题: 2025年莒县县级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

2025年莒县县级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

发布日期: 2025-07-14 16:45 信息来源:发展和改革局
信息来源:日照市莒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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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一级项目

二级项目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文件及文号)

定价    部门

行业主管部门

是否涉企

是否行政审批前置

是否涉进出口环节

备 注

交通服务收费

一、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

(一)公共文化、交通、体育、医疗、教育等公共设施配套停车场(库、泊位),具有垄断经营特征停车(库、泊位)收费  (二)政府投资建设(设立)的停车场(库、泊位)收费  

1、区分白天和夜间、分时段:小型车 1~3 元/车·小时,中型车 1.5~4元/车·小时,大型车2~5元/车·小时等。

2、计次收费:小型(轻型)、微型汽车每车次5~10元;中型、大型汽车每车次10~20元。

关于莒县城市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收费标准的批复(莒发改价格〔2022〕6号)、关于路外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有关事项的批复(莒发改价格〔2022〕13号)、关于莒县城市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收费标准的批复(莒发改价格〔2023〕1号)、关于浮来山风景区门票价格及有关收费标准的批复(莒发改价格〔2023〕3号)、关于古城停车场机动车停车服务收费标准有关事项的批复(莒发改价格〔2023〕12号)、转发《关于调整新能源汽车停放服务收费优惠政策的通知》的通知(莒发改价格〔2024〕1号)

价格主管部门会同财政、市场监管、文化和旅游局等部门

公安、交通、住建部门

               

 

公用事业服务收费

二、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按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的)

(一)生活垃圾处理费









1.居民









(1)城区居民

10元/户/月

关于莒县城区生活垃圾处理费标准的批复(莒价〔2012〕23号)、关于我县城区生活垃圾处理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莒价〔2013〕64号)

价格主管部门会同、财政、住建部门

住建部门


(2)“城中村”居民

5元/户/月


2.国家机关、部队、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

按在职职工人数

每人每月4元


3.宾馆、饭店、招待所、旅馆

每床位每月3元


4.餐饮、美容美发、歌舞厅、足疗、洗浴等






(1)营业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

0.3元/平方米/月


(2)营业面积500-1000(含)平方米

0.4元/平方米/月


(3)营业面积100-500(含)平方米

0.5元/平方米/月


(4)营业面积100(含)平方米以下

0.6元/平方米/月


5.商场、商店






(1)营业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

0.2元/平方米/月


(2)营业面积500-1000(含)平方米

0.25元/平方米/月


(3)营业面积100-500(含)平方米

0.3元/平方米/月


(4)营业面积100(含)平方米以下

0.4元/平方米/月


6.医疗机构






(1)有固定病床的医疗机构

每床位每月3元


(2)没有病床的门诊部、卫生诊所

每平方米每月0.6元


7.集贸及各类市场

每个摊位每天每平方米0.40元


8.车站、停车场、影剧院等经营场所及其他行业

按实际垃圾产生量每吨78元


(二)厨余垃圾处理费







城区范围内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集体食堂

30元/吨,或3元/桶(容积120升)、6元/桶(容积240升)

关于非居民厨余垃圾处理计量收费政策的通知(莒发改价格〔2025〕1号)


三、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

(一)城区居民

第一终端为每月25元,同址、同名、同帐户居民用户的第二、三台机顶盒,均为每月8元,第四台以上(含第四台)为每月25元。

关于进一步规范有线电视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莒发改价格〔2023〕6号)

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文旅部门

广电部门


(二)农村居民(包括乡镇驻地居民)

农村(包括乡镇驻地)第一终端为每月20元,同址、同名、同帐户居民用户的第二、三台机顶盒,为每月7元,第四台以上(含第四台)为每月20元。


 

其他特定
服务收费

四、住房物业管理费

(一)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费

不带电梯:1-5星级基准价格分别为0.25、0.35、0.50、0.60、0.80元/平方米;带电梯:1-5星级基准价格分别为0.55、0.65、0.85、1.10、1.50元/平方米。上下浮动20%。

关于进一步明确我县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相关政策的通知(莒价〔2017〕10号)、关于调整我县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费基准价格和浮动幅度的通知(莒价〔2017〕12号)、关于明确物业服务收费相关政策的通知(莒价〔2018〕29号)

价格主管部门会同住建部门

住建部门


(二)普通住宅小区车位、车库租赁费

地上每车位100元/月,地下每车位150元/月;地上每车库200元/月,地下每车库180元/月。上下浮动10%。


(三)普通住宅前期物业小区停车服务费

每月20元/车位,上下浮动20%。


五、殡葬服务机构提供的基本服务收费、公墓维护管理费及公益性公墓价格

公墓维护管理费

以一座墓穴为一个计价单位,200元/墓·年

关于东山公墓维护管理费收费标准的批复(莒发改价格〔2021〕5号)

价格主管部门

民政部门


六、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门票及景区内交通运输服务价格

浮来山景区门票价格

55元/人次            

关于浮来山风景区门票价格及有关收费标准的批复(莒发改价格〔2023〕3号)、关于浮来山风景区游览观光车价格的通知(莒发改价格〔2024〕4号)

价格主管部门

文旅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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