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型 | 一级项目 | 二级项目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文件及文号) | 定价 部门 | 行业主管部门 | 是否涉企 | 是否行政审批前置 | 是否涉进出口环节 | 备 注 |
交通服务收费 | 一、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 | (一)公共文化、交通、体育、医疗、教育等公共设施配套停车场(库、泊位),具有垄断经营特征停车(库、泊位)收费 (二)政府投资建设(设立)的停车场(库、泊位)收费 | 1、区分白天和夜间、分时段:小型车 1~3 元/车·小时,中型车 1.5~4元/车·小时,大型车2~5元/车·小时等。 2、计次收费:小型(轻型)、微型汽车每车次5~10元;中型、大型汽车每车次10~20元。 | 关于莒县城市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收费标准的批复(莒发改价格〔2022〕6号)、关于路外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有关事项的批复(莒发改价格〔2022〕13号)、关于莒县城市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收费标准的批复(莒发改价格〔2023〕1号)、关于浮来山风景区门票价格及有关收费标准的批复(莒发改价格〔2023〕3号)、关于古城停车场机动车停车服务收费标准有关事项的批复(莒发改价格〔2023〕12号)、转发《关于调整新能源汽车停放服务收费优惠政策的通知》的通知(莒发改价格〔2024〕1号) | 价格主管部门会同财政、市场监管、文化和旅游局等部门 | 公安、交通、住建部门 | 否 | 否 | 否 | |
公用事业服务收费 | 二、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按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的) | (一)生活垃圾处理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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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居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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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城区居民 | 10元/户/月 | 关于莒县城区生活垃圾处理费标准的批复(莒价〔2012〕23号)、关于我县城区生活垃圾处理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莒价〔2013〕64号) | 价格主管部门会同、财政、住建部门 | 住建部门 | 否 | 否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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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城中村”居民 | 5元/户/月 | 否 | 否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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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国家机关、部队、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 | 按在职职工人数 每人每月4元 | 是 | 否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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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宾馆、饭店、招待所、旅馆 | 每床位每月3元 | 是 | 否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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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餐饮、美容美发、歌舞厅、足疗、洗浴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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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营业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 | 0.3元/平方米/月 | 是 | 否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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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营业面积500-1000(含)平方米 | 0.4元/平方米/月 | 是 | 否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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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营业面积100-500(含)平方米 | 0.5元/平方米/月 | 是 | 否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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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营业面积100(含)平方米以下 | 0.6元/平方米/月 | 是 | 否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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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商场、商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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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营业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 | 0.2元/平方米/月 | 是 | 否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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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营业面积500-1000(含)平方米 | 0.25元/平方米/月 | 是 | 否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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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营业面积100-500(含)平方米 | 0.3元/平方米/月 | 是 | 否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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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营业面积100(含)平方米以下 | 0.4元/平方米/月 | 是 | 否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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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医疗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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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固定病床的医疗机构 | 每床位每月3元 | 是 | 否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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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病床的门诊部、卫生诊所 | 每平方米每月0.6元 | 是 | 否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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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集贸及各类市场 | 每个摊位每天每平方米0.40元 | 是 | 否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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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车站、停车场、影剧院等经营场所及其他行业 | 按实际垃圾产生量每吨78元 | 是 | 否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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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厨余垃圾处理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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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区范围内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集体食堂 | 30元/吨,或3元/桶(容积120升)、6元/桶(容积240升) | 关于非居民厨余垃圾处理计量收费政策的通知(莒发改价格〔2025〕1号) | 是 | 否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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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 | (一)城区居民 | 第一终端为每月25元,同址、同名、同帐户居民用户的第二、三台机顶盒,均为每月8元,第四台以上(含第四台)为每月25元。 | 关于进一步规范有线电视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莒发改价格〔2023〕6号) | 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文旅部门 | 广电部门 | 否 | 否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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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农村居民(包括乡镇驻地居民) | 农村(包括乡镇驻地)第一终端为每月20元,同址、同名、同帐户居民用户的第二、三台机顶盒,为每月7元,第四台以上(含第四台)为每月2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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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特定 服务收费 | 四、住房物业管理费 | (一)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费 | 不带电梯:1-5星级基准价格分别为0.25、0.35、0.50、0.60、0.80元/平方米;带电梯:1-5星级基准价格分别为0.55、0.65、0.85、1.10、1.50元/平方米。上下浮动20%。 | 关于进一步明确我县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相关政策的通知(莒价〔2017〕10号)、关于调整我县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费基准价格和浮动幅度的通知(莒价〔2017〕12号)、关于明确物业服务收费相关政策的通知(莒价〔2018〕29号) | 价格主管部门会同住建部门 | 住建部门 | 否 | 否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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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普通住宅小区车位、车库租赁费 | 地上每车位100元/月,地下每车位150元/月;地上每车库200元/月,地下每车库180元/月。上下浮动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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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普通住宅前期物业小区停车服务费 | 每月20元/车位,上下浮动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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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殡葬服务机构提供的基本服务收费、公墓维护管理费及公益性公墓价格 | 公墓维护管理费 | 以一座墓穴为一个计价单位,200元/墓·年 | 关于东山公墓维护管理费收费标准的批复(莒发改价格〔2021〕5号) | 价格主管部门 | 民政部门 | 否 | 否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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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门票及景区内交通运输服务价格 | 浮来山景区门票价格 | 55元/人次 | 关于浮来山风景区门票价格及有关收费标准的批复(莒发改价格〔2023〕3号)、关于浮来山风景区游览观光车价格的通知(莒发改价格〔2024〕4号) | 价格主管部门 | 文旅部门 | 是 | 否 | 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