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112200422276XX/2025-03504 主题分类: 工业_交通
成文日期: 2025-05-30 发布日期: 2025-05-30
发布机关: 莒县人民政府 统一编号:
标题: 莒县人民政府关于对乡村道路命名(第二批)的通知
发文字号: 莒政发〔2025〕21号 有 效 性:
失效日期: 失效原因:
废止时间: 废止原因:

莒县人民政府

关于对乡村道路命名(第二批)的通知

莒政发〔2025〕2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和国家、省、市属驻莒各部门单位:

为方便群众生产生活,全面提升乡村地名建设水平,助力乡村全面振兴,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山东省地名管理办法》和《日照市乡村道路命名管理办法》等规定,按照民政部“乡村著名行动”工作部署,通过反复讨论、论证,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对莒县部分乡村道路予以命名。现通知如下:

1、此次共命名乡村道路296条,具体命名方案见附件。

2、自发文之日起,统一启用新的道路名称。各部门单位和社会各界要严格按照规范使用经命名后的标准地名,不得擅自更改或简化。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及时设置和变更相关地名标志标识,更新地理基础信息。


附件: 莒县乡村道路命名(第二批)方案.pdf


莒县人民政府

2025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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