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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解读丨莒县出台保障性住房新规让住房困难群众 “住有所居”

发布日期: 2025-04-30 20:55 信息来源:县政府办公室
信息来源:日照市莒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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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城市发展进程中,住房保障始终是关系民生福祉的核心议题。近日,记者从莒县住建局获悉,现行《莒县城市住房保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于今年 3 月 31 日到期。为更好地推进住房保障工作,莒县对该办法进行了全面修订完善。此次修订广泛征求多方意见,充分结合城市住房保障实际需求,在保障范围、补贴标准、特殊群体照顾等方面均有优化,致力于让更多住房困难群体实现 “住有所居”。

据悉,原有住房保障政策在实施中逐渐显现出与现实需求不匹配的问题。随着城市快速发展,住房困难群体的规模和结构发生变化,新就业职工和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数量持续增加,他们在城市面临较大住房压力,而原政策覆盖范围有限,难以充分满足这些新兴群体的住房需求;同时,部分特殊困难群体的住房保障特殊需求也未得到足够重视。

新修订的《办法》延续原有总体框架,充分考量住房保障实际需求,在保障范围、补贴标准、特殊群体照顾等方面实现突破,于今年 4月1日起正式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3月31日,将助力更多住房困难群体实现 “住有所居”。

保障范围拓展:从 “覆盖” 到 “普惠”
针对以往住房保障政策覆盖局限的问题,新修订的《办法》重点加以解决。在原有保障对象基础上,扩大直接发放租赁住房补贴的范围,将民政部门认定的 “城市低保边缘家庭、刚性支出困难家庭、城市分散供养特困家庭” 纳入保障,增强住房保障的兜底作用。这意味着,更多经济薄弱、住房困难的家庭将被纳入保障体系,享受政策福利。同时,新《办法》优化了对新就业职工和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等新兴群体的保障,满足他们在城市扎根发展的住房需求,让其安心工作、贡献城市建设。

申请条件放宽 更多人可享利好
新《办法》对新就业职工和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的保障政策进一步优化。降低新就业职工申请租赁住房补贴的年龄门槛,从原来的特定年龄要求放宽至法定结婚年龄以上,使更多初入社会的年轻人能获得住房补贴支持;对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申请条件也进行合理调整,使其更易达标,为他们在城市稳定生活和工作提供保障。

此次《办法》修订将对莒县产生多方面积极影响。从社会层面看,更多住房困难群体的居住问题得到解决,有助于缓解社会矛盾、促进和谐稳定;对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而言,稳定的住房保障能让他们安心工作,为城市发展贡献更多力量。

随着新修订《办法》的持续实施,莒县住建部门需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确保政策精准落实;同时,根据实施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调整完善,不断优化住房保障体系。未来,该局通过持续努力,让更多住房困难家庭受益,推动城市在经济发展的同时实现民生福祉同步提升,打造更具温度与活力的城市环境。

(日照新闻网:http://www.rznews.cn/viscms/juxian3053/20250430/60666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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