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排污单位
索引号: 11371122494568578L/2025-0142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局莒县分局 组配分类: 重点排污单位
成文日期: 2025-03-21 发布日期: 2025-03-20
文号: 效力状态:
标题: 关于依法注销排污许可登记的公告

关于依法注销排污许可登记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5-03-20 16:21 信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莒县分局
信息来源:日照市莒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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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六款:“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生产经营场所、污染物排放口位置或者污染物排放方式、排放去向发生变化的,应当重新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应当注销的其他情形,核发部门应当依法办理排污许可证的注销手续,并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公告”。

根据属地镇政府提供的资料,现对日照市莒县:莒县食品有限公司安庄食品站、莒县食品有限公司店子集食品站、日照双迪食品有限公司、莒县众诺食品有限公司等40家拆除的排污单位排污许可登记予以注销,公示时间为2025年3月17日至2025年3月24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7日内向我单位提出书面意见,并提交有关资料。逾期无异议,我单位将依法予以注销。

特此公告。

附件:排污许可登记依法注销清单.pdf



日照市生态环境局莒县分局

2025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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