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112200422276XX/2024-04728 主题分类: 文化_广电_新闻出版,文化_广电_新闻出版_其他
成文日期: 2024-06-27 发布日期: 2024-06-27
发布机关: 莒县人民政府 统一编号:
标题: 莒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莒县烈士陵园保护范围的批复
发文字号: 莒政函〔2024〕25号 有 效 性:
失效日期: 失效原因:
废止时间: 废止原因:

莒县人民政府

关于划定莒县烈士陵园保护范围的批复

莒政函〔2024〕25号


莒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莒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申请划定莒县烈士陵园保护范围的请示》(莒退役军人〔2024〕号)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莒县烈士陵园保护范围。陵园保护范围以以莒县烈士陵园保护范围图(3923.375—40389.895)标定点连线区域外延5米范围,总面积为40433平方米。

二、你局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烈士褒扬条例》及《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切实加强对烈士纪念设施的保护管理,确保陵园庄严、肃穆、清净的环境和氛围,防止陵园被非法侵占。


莒县人民政府

2024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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