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策问答丨莒县加强和规范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四管”办法(试行)
|
|||
|
|||
|
一、问:日前,县科技局出台了《莒县加强和规范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四管”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的出台是基于什么样的背景呢? 答:科技计划项目是政府以项目立项的形式为企业提供资金支持,降低企业的研发成本和风险,有效助力企业加强前瞻性技术研发和共性关键技术攻关,重点突破一批“卡脖子”技术。且近年来,国家和省市也陆续出台了科研经费使用管理、科技项目管理等一系列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的重要文件,给我们深化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提出了新要求,如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山东省财政厅联合提出《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资金管理办法》等。为规范和加强我县科技计划项目与经费管理,保障科技计划项目高效、科学、规范、顺利实施,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该《办法(试行)》,以进一步提高科技项目管理能力和财政资金使用效能,推动企业创新能力提升。 二、问:《莒县加强和规范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四管”办法(试行)》主要是指哪“四管”? 答:一个科技计划项目的顺利实施需要人员、资金、物资等方面有序管理、所以《办法》从管好项目负责人、管好项目资金、管好项目研发物资、管好项目实施进程4个方面做了具体的要求。管好项目负责人有助于把稳项目研究方向,切实完成项目目标;管好项目资金有助于确保资金合规使用,真切发挥资金效益;管好项目研发物资有助于实现物资精细化管理,满足项目日常研发需求;管好项目实施进程有助于及时发现项目实施过程问题与隐患,降低项目风险与不确定性。 三、问:《办法》中项目资金方面具体怎么管理呢? 答:一般来说,项目资金来源主要包括财政资金和项目自筹资金,主要从以下4个方面进行管理:一是项目承担单位应按照项目任务书要求,足额筹集资金,项目财政资金不足部分由项目承担单位自行补足。二是项目要配备相对固定的科研财务助理,为项目资金使用等提供专业服务;三是对项目财政资金要严格履行支出审批、单独核算等制度,原则上支出事项要通过银行转账方式结算,确保资金流向明确。 四、问:第五条中提到“禁止出现财政科研项目经费管理使用负面清单行为”是指什么? 答:为进一步规范和优化省级财政科研经费管理,山东省科技厅、财政厅、教育厅于2022年印发执行了《省级财政科研项目经费管理使用负面清单》《新型研发机构省级财政经费管理使用负面清单》《项目承担单位制度制定修订清单》3个负面清单,在这里详细介绍第1个负面清单,主要包括16条:1.从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有关规定的行为。2.从事违反国家和我省法律法规的行为。3.从事违背科学共同体公认道德的行为。4.虚假申报项目,虚假承诺配套资金。5.编制虚假预算,套取国家财政资金。6.未对项目经费进行单独核算。7.未按规定执行和调剂预算,未获批准擅自变更项目承担主体。8.列支与相应科研活动无关的支出。9.支付项目组内人员咨询支出、劳务费。10.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课题)经费。11.在项目资金中以任何方式列支应由个人负担的有关费用或支付各种罚款、捐款、赞助、投资、偿还债务等。12.未签订相关合同,通过提供虚假合同、虚假票据或虚构事项、虚报人员等弄虚作假行为,转移、套取、报销项目资金。13.设置账外账、随意调账变动支出、随意修改记账凭证、提供虚假财务会计资料。14.超限额列支间接费用(不含包干制项目)。15.违规外拨、转移科研经费。16.其他违反国家财经纪律的行为。其余2个附件清单均可以在山东省财政厅官网查询。 解读单位:莒县科学技术局 联系方式:0633-6222168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
|||
| 分享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