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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解读丨《莒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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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5月16日,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莒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莒政发〔2023〕19号)(以下简称《规划》)。现由莒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中级工程师慕德峰就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问:《莒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编制过程? 答:《规划》是县政府确定的“十四五”县级专项规划之一,由山东省第八地质矿产勘查院编制。《规划》先后2次征求县有关部门及各乡镇意见,于2023年2月20日由县政府函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申请批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专家评审通过后2023年2月23日复函批复《规划》,2023年5月印发实施。 问:我县矿产资源现状情况? 答:截至目前,莒县已发现各种矿产资源38种,其中查明资源储量的矿种有17种;发现矿产地78处,其中查明资源储量的11处,中型矿区5个、小型矿区6个。我县矿产资源丰富,以非金属矿产为主。赋存有较丰富的石灰岩、白云岩、砖瓦用页岩、建筑用花岗岩等,此外还有钛铁矿、高岭土、瓷石、重晶石和沸石等矿产。 问:十四五期间重点勘查开采矿种有哪些? 答:重点勘查矿种:金、地热。重点开采矿种:钛(铁)、石灰岩、白云岩、花岗岩、地热。 对于重点勘查矿种,优先投放探矿权,争取省级财政资金投入,加大地方财政投入,促进社会资本投入勘查,同时严格规范矿业权人准入条件,提升勘查质量和水平。对于重点开采矿种,鼓励矿山企业提升生产规模,规模化开采,通过科技创新,提高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提高产业链现代化水平,加强资源循环利用。 问:十四五期间新建矿山生产规模有哪些要求? 答:严格执行矿产开发准入门槛,坚持矿山设计开采规模与矿区储量规模相适应的原则,新建矿山严格执行规划确定的矿山开采最低规模标准,严禁大矿小开、一矿多开,促进矿山企业规模化、集约化开采。矿山建设须符合规模开采、集约经营的原则。矿山开采规模应与矿区(床)资源储量规模相适应,矿山生产规模应达到规划确定的开采矿种的最低开采规模标准。 解读部门及咨询方式 解读部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咨询电话:0633-6222375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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