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7112200422276XX/2023-2159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县政府办公室 | 组配分类: | 议题解读 |
| 成文日期: | 2023-12-26 | 发布日期: | 2023-12-26 |
| 文号: | 效力状态: | ||
| 标题: | 议题解读丨2023年第32次县政府常务会议:《莒县科技创新财政奖励扶持政策》等三个科技创新文件起草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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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题解读丨2023年第32次县政府常务会议:《莒县科技创新财政奖励扶持政策》等三个科技创新文件起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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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议题背景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培育高质量发展新动能,优化全县科技创新生态,增强企业创新能力、创新活力、创新成效,县科技局会同县发改局、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单位,起草修订了《莒县科技创新财政奖励扶持政策》《莒县企业创新积分制实施办法(试行)》《莒县实验室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等三个科技创新文件,并向县政府常务会议做汇报。 二、文件主要内容 (一)《莒县科技创新财政奖励扶持政策》 该文件包括支持企业产学研合作、支持加大研发投入、支持发明专利转化、支持科技型企业发展、支持科技创新平台载体建设、支持孵化载体建设、支持科技服务机构建设、支持农业科技创新、支持重点产业创新发展9大条,共涉及25个政策小项。 与过去相比,在原有文件基础上,发改系统在第五条增加了“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补助项。科技系统在第四条增加了“从外地整体搬迁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奖励”项,调整了“对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奖励”“通过入库评价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给予奖励”“参加国家、省创新创业大赛获奖单位给予奖励”项。第五条增加了“农业科技创新中心”“支持规模以上企业剥离技术创新业务板块设立独立法人实体且认定为县实验室给予补助”项。第六条增加了“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加速器、众创空间”“市级以上孵化载体孵化高企”补助项。第七条增加了“新认定技术转移服务机构”补助项,调整了技术转移服务机构补助标准。第八条调整了“科技特派员项目”补助数量。市场监管系统归入了第三条“支持发明专利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二)《莒县企业创新积分制实施办法(试行)》 该文件包括指导思想、适用范围、积分办法、组织及结果运用4个部分。指导思想部分,明确深入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提升科技企业创新能力和发展质量为目标,建立基于数据驱动、定量评价、精准支持企业创新的企业创新积分制,对各类企业进行创新能力量化积分。适用范围部分,明确参加创新积分的企业为全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全县预计500家左右。积分办法部分,明确创新积分计算方法,从企业创新能力、创新活力、创新效力、创新力市场反馈和上年度积分计提5个方面进行计算。其中,创新能力重点评测研发人员配备、研发机构建设情况,创新活力重点评测研发投入、研发活动、产学研合作情况,创新效力重点评测企业承担人才科技项目、获得创新资质、知识产权和科技奖励、技术转移转化情况,创新力市场反馈重点评测获得资质贷款、创投机构投资情况。组织及结果运用部分,明确积分程序、积分等次和结果运用,对优秀积分企业,在科技型企业、科技平台、科技(人才)项目、科技金融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积分工作每年开展一次,得分情况和积分等次向社会公布。 (三)《莒县实验室认定管理办法(试行)》 该文件共5章14条。第一章总则,明确县实验室设立的目的意义和定位,县实验室是全县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组织开展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集聚和培养优秀科研人才,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促进科技资源开放共享的重要科技创新平台,是培育市级以上实验室、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的储备库。第二章组织与架构,明确县实验室的组织架构,由实验室主任、学术委员会、科研团队、专职辅助科研与管理人员组成。第三章申报与认定,明确县实验室的申报条件、认定程序和建设期,从科研条件、科研人员、科研能力、组织管理4个部分提出建设要求。第四章运行与管理,规范县实验室的过程管理,对研究方向、管理制度、更名变更、科研诚信、绩效评价等作了具体说明。第五章附则,明确县实验室名称规范和政策有效期。 上述三个文件有效期均为2年,其中第一个文件由县发改局、科技局、市场监管局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落实,后两个文件由县科技局牵头抓好落实。 三、会议建议 (一)由尹进华同志牵头,县科技局具体负责,立足我县产业发展实际,进一步建立完善科技创新体系,强化政策引领和企业示范带动作用,促进各类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激发企业科技创新主体活力,加快培育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新动能。 (二)由县科技局牵头,各有关部门单位具体负责,加强协同配合,鼓励企业开展科技创新和设立县级实验室,强化评定和认定结果运用,确保发挥出应有作用。对科技创新奖励扶持政策所需资金要搞好分析测算,落实资金来源,保障工作需要。 (三)由县科技局负责,根据会议研究讨论的意见,对《莒县科技创新财政奖励扶持政策》《莒县企业创新积分制实施办法(试行)》《莒县实验室建设管理办法(试行)》3个文件再作进一步修改完善,按程序印发实施。同时,广泛开展政策宣传解读,不断提高政策知晓率,努力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氛围。 四、会议讨论 《莒县科技创新财政奖励扶持政策》等三个科技创新文件起草情况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后,会议原则同意汇报意见。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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