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7112200422276XX/2022-1251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县政府办公室 | 组配分类: | 议题解读 |
| 成文日期: | 2022-12-05 | 发布日期: | 2022-09-01 |
| 文号: | 效力状态: | ||
| 标题: | 主要负责人解读丨2022年第8次县政府常务会议:《莒县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实施方案》起草情况 | ||
|
主要负责人解读丨2022年第8次县政府常务会议:《莒县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实施方案》起草情况
|
||||
|
||||
|
2021年8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2022年1月,依法治省委员会印发《山东省贯彻实施<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实施方案》;2022年4月,依法治市委员会印发《日照市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实施方案》,县委依法治县委员会起草制定《莒县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实施方案》,莒县司法局主要领导同志结合我县目前法治政府建设的问题,对《实施方案》的内容框架、以及我县法治政府建设下一阶段重点工作任务解读如下。 一、当前我县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能力还有待提高。有些领导干部责任意识不强,没有真正重视法治工作,没有把法治建设摆在同经济社会发展同等重要位置上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 二是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贯彻落实不到位。对重大行政决策范围、事项、程序掌握不透,编制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不积极,不主动,听取群众意见不深入,风险评估不充分,专家论证“走过场”等问题。 三是行政执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在执法方式上,习惯于集中整治、专项整顿的“运动式”执法,不善于常态化、服务型的执法方式。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不够到位、具备法律执业资格合法性审核人员较少,执法人员权力意识和管理意识强,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为民意识差,乡镇(街道)执法岗位和相应的编制数量不明确等等;从今年复议案件情况看,依法行政程序不规范、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等问题仍比较严重。 四是部门间行政执法协调不畅。综合执法改革推进过程中,将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权力集中到综合行政执法局后,出现行业主管部门在实施日常监管、履行行政监管等职能时履职不到位、监管不到位现象,综合执法部门与行业管理部门之间的行政执法协调配合有待提高,权责关系有待进一步清晰界定。 五是多元矛盾纠纷化解实效还不强。一是非诉讼纠纷化解机制不够完善顺畅,没有形成统一的受理分流和化解疏导的有效机制,县、乡镇、村职责还不明确,作用发挥还够充分。二是基层纠纷化解力量仍很薄弱,专职调解员配备不足,尤其是村(社区)和自然村,绝大多数是村干部兼任,法律专业和调解技巧不足,排查化解纠纷能力还有待提升。 二、《实施办法》的总体框架 《纲要》将“加快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作为主线,从职权法定、依法行政制度体系、行政决策、行政执法、应急管理、社会矛盾纠纷预防调处化解、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数字政府建设等八个方面突出体系建设,注重法治政府的全面推进和依法行政能力的整体提升,主要包括: 一是加快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政府。明确了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指导思想、主要原则和总体目标。到2025年,政府行为全面纳入法治轨道,为到2035年基本建成法治莒县、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二是优化政府机构职能体系。包括推进政府职能全面履行,优化政府组织结构,理顺部门职责关系,深化部门权责清单制度,推动权责清单同“三定”规定和政务服务事项有机衔接,加快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深化“放管服”改革,建立形成“两级N同”事项标准,实现县、乡、村三级政务服务体系标准运行。营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落实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清理破除隐性准入壁垒,普遍落实“非禁即入”,清单之外不得另设门槛。 三是落实科学民主的行政决策体系。包括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制登记号、统一公布“三统一”制度。强化依法决策意识,把是否遵守决策程序制度、做到依法决策作为对政府部门党组(党委)开展巡察和对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开展考核督察、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内容,推动各级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负责人牢固树立依法决策意识。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年度目录公开机制,增强公共政策制定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加强行政决策执行和评估。 四是健全规范公正文明的行政执法体系。包括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健全完善“综合执法+专业执法”体制机制,县级探索实行“局队合一”体制,逐步实现乡镇(街道)一支队伍管执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强化重点领域执法,关注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重点领域的行政执法,加大对行政执法抽查核查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行为。创新行政执法工作,全面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清单,推行包容审慎柔性执法,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划清普法责任田,实现精准普法。 五是完善依法高效的应急管理体系。包括完善突发事件应对制度,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引导、规范基层组织和社会力量参与突发事件应对,配合省市做好《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等法律法规的修订工作,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应对突发事件,提高突发事件应对法治化规范化水平。 六是构建公平公正的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包括加强行政调解和行政裁决工作,做好信访工作,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专业化建设,加强规范行政应诉工作。完善信访、调解、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 七是健全制约监督体系,推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包括加强权力监督与督查,突出党内监督主导地位,推动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加强对行政执法的制约和监督,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综合运用日常监督、专项监督、综合检查与现场监督等各种监督手段,加强对执法争议较多领域的行政执法监督力度。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做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着力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推进政务诚信建设,建立健全政务失信记录制度,将违约毁约、拖欠账款、拒不履行司法裁判等失信信息纳入县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并向社会公开。 八是建立数字化的科技保障体系。包括推进信息化平台建设,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推进市县两级政务服务平台一体化建设,完善“爱山东”APP莒县分厅和“爱山东·日照通”APP莒县专区,用好“山东通”“爱莒县”APP。推进政务数据有序共享,建立健全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进一步明确政务数据提供、使用、管理等各相关方的权利和责任。推进“互联网+”监管执法,加快“互联网+监管”平台建设和应用,推进实现各方面监管平台数据的联通汇聚。 九是构建协同高效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体系。包括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全面领导,各级政府要履行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谋划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主动向党委报告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各级政府及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作为重要工作定期部署推进、抓实抓好,工作开展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力争2023年前实现对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和县政府部门及有关单位督察全覆盖,督察结果纳入绩效考核等指标体系,严格实行负面清单管理。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继续深入推行“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将宪法、民法典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三、重点工作任务 《莒县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常务会、县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当前要在抓好学习宣传贯彻的基础上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真正做到学懂、弄通、做实。推动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制度试点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领导干部学法考核,提升各级领导干部、国家工作人员法治意识和依法办事能力。 主要抓好四个层面:一是县政府领导干部。每年政府常务会学法不少于7次,各部门要积极向县政府提报学法内容,尤其是新出台的法律法规。相关部门在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时,要说明相关法律依据,涉及重大行政决策的,会前相关部门要解读相关法律政策依据。二是各乡镇街道、部门单位领导干部。要将学法常态化,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列入党委(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内容,将学法用法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重大决策前要先学法,自身讲不明白的可以请县直有关部门去讲一讲。三是工作人员尤其是行政执法人员。每年,县里统一组织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公共法律知识培训,对不认真参加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要通报相关单位,各部门也要立足自身,积极开展专门业务培训,增强法治意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四是广大人民群众。各部门要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活动,积极开展“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 二是要抓好《实施方案》的贯彻落实。各部门单位、乡镇街道也要对照纲要认真梳理,对工作落实中与《实施方案》要求不符的,能及时整改的抓紧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建立台账,做好与上级部门沟通联系,根据上级要求,做好后续整改工作。同时要抓紧制定部门单位贯彻落实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不断提升依法决策水平。一要严格按照新颁布的《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走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从源头上预防决策法律风险。合法性审查作为提交集体研究前的最后一道程序必须严格把关,不得以征求意见、会签、参加会议讨论等方式代替合法性审查。审查意见不等于最终决策结果,部门单位对审查意见有异议的,可以按程序向县政府书面说明理由。二要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水平,政府办公室和司法局要进一步完善沟通协调机制,做到应审尽审并动态公开。三要提高对政府合同重要性的认识,杜绝“只要县领导同意就能办”的态度,要按章办事。 四是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和岗位培训制度,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能力水平。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积极推进市县“局队合一”体制改革。整合执法力量,在乡镇(街道)健全完善“一支队伍管执法”。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精细化落实,组织开展全县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检查。在全县组织开展重点领域专项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行政复议纠错、行政诉讼败诉的案件,制发意见书、警示函,进一步督促行政机关规范执法行为。 五是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运行机制。健全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促进依法行政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落实《山东省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管理办法》,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依法决策中的重要作用。完善法律顾问工作绩效评价机制,健全法律顾问工作考核机制和更新退出机制,实现动态调整。 六是扎实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深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典型培树活动,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按照依法治国办、依法治省办、依法治市办的通知要求,积极争创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和示范项目。要以开展示范创建活动为契机,深入总结我县法治政府建设成绩和问题,摸清制约法治政府进程的“难点”“痛点”和“堵点”,尤其是那些不作为、乱作为问题,认真研究切实有效的对策措施,尽快补齐短板,把县乡两级政府及县政府部门依法行政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打造一个“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开创我县法治政府建设新局面,创造最能聚人聚财、最有利于发展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七是进一步提升非诉讼纠纷化解实效。一是进一步推进非诉讼纠纷化解机制建设,在政法委牵头领导下,抓紧完善协调机制,明确推进方案,加强工作督导,各相关责任单位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全面发挥职能作用,主动推进工作衔接,切实把矛盾纠纷在非诉讼闭环内解决,有效减轻诉讼压力。二是加强调解队伍建设,配齐调解员不是目的,而是要充分发挥基层调解员的作用,实现纠纷有效化解,从源头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
||||
| 分享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