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7112200422276XX/2023-0033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县政府办公室 | 组配分类: | 议题解读 |
| 成文日期: | 2023-01-12 | 发布日期: | 2022-12-09 |
| 文号: | 效力状态: | ||
| 标题: | 文字解读丨2022年第12次县政府常务会议:《莒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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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丨2022年第12次县政府常务会议:《莒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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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统筹部署莒县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工作,提高矿产资源对莒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与保障能力,莒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技术单位编制完成了《莒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深入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紧密围绕“宜业宜居宜游”莒县建设的发展目标,统筹部署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勘查、开发利用和矿山生态保护,发展绿色矿业,实现生态保护和资源开发协同发展,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43号)《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全面开展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的通知》(鲁自然资字〔2020〕47号)要求,开展规划编制工作。《规划》以2020年为基期,规划期为2021-2025年,展望到2035年。 《规划》目标为:加大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力度,以国家规划区、重点调查评价区和重点勘查区为依托,积极争取上级财政投入,开展多金属、钛铁矿和地热找矿,推进建筑用砂石勘查增储工作,为矿产勘查、开发奠定基础。合理调控资源开发强度,到2025年,全县年开采总量预期在2400万吨以内,矿山总数预期在34个以内,大中型矿山比例保持在70%以上。差别化调控钛铁矿、冶金用白云岩、水泥用灰岩和建筑用砂石4种主要开采矿产开发强度。充分发挥绿色勘查示范项目带动作用,加大绿色勘查推广力度,全面提升绿色矿山建设水平。到2025年,全县生产矿山绿色矿山建成率达到100%。全面开展生态治理修复,到2025年底,三区两线直观可视范围内的历史遗留矿山恢复治理已完成,已关停露天开采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已完成。 《规划》从规成果、规划内容、实施保障及规划特点进行了阐述。 《规划》成果包括规划文本1份、附表6张,以及规划附图4张、编制说明1份、规划数据库1个。 《规划》内容包括: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保护布局、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绿色矿山建设和矿区生态保护三个方面。 《规划》从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实施保障、加强规划准入管理、加强规划实施监督检查和提高信息化建设等5个方面提出了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规划》从特点分析,一是持续提高矿产集约利用水平。科学划定重点调查评价区、重点勘查区、重点开采区等开发利用规划分区以及规划区块,强化规划的空间约束和指导,进一步推动矿产资源开发布局的优化调整。重点围绕钛铁矿、冶金用白云岩、水泥用灰岩和建筑用砂石等开发矿种,切实以资源需求为导向,合理确定开发总量调控指标;结合不同矿种的开发利用现状与趋势,提出集约开发的引导方向,持续提升矿产资源集约利用水平和保障能力。二是积极推动矿业绿色高质量发展。“十三五”期间,莒县共有8家矿山已通过省级绿色矿山验收,纳入山东省绿色矿山名录库,突出的建设成效为十四五进一步提高绿色矿山建设质量和水平奠定了坚实基础。结合全省确定的绿色矿山建设任务要求,以及莒县绿色矿山建设现状,提出新建、基建及长期停产矿山必须全部按绿色矿山建设标准(规范)要求规划、设计、建设、运营,投产1年内完成绿色矿山建设任务。到2025年,全县生产矿山绿色矿山建成率达到100%。绿色矿山建设目标的确定,充分体现了莒县矿业发展特色和发展方向,也将形成莒县绿色矿业发展的全新局面。 《规划》是加强和完善全县矿产资源管理的重要手段,是依法审批和监督管理地质勘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的重要依据。《规划》在全县推进矿产资源绿色勘查、统筹推进矿业绿色开发、深化矿产资源管理改革、推进矿地和谐和助力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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